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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大众品牌车辆新的质量担保期规定的通知
 
 
2005-05-16
    为适应汽车市场的需求,提高售后服务质量,一汽-大众对其所生产的大众品牌车辆(捷达、宝来、高尔夫和开迪)的质量担保期做如下调整:
1. 属出租营运用的新购汽车质量担保期为12个月或10万公里(以先达到者为准);
 
2. 除出租营运外的所用其他用途新购车辆的质量担保期为24个月或6万公里(以先达到者为准);
 
3. 易损件和特殊件质量担保期详见附表;
 
4. 原装备件质量担保期为12个月或10万公里(以先达到者为准);
 
5. 质量担保期自购车/件之日起计(以购车/件发票为准);
 
6. 本规定适用于2005年3月1日起所购新车/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