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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4年6月1日 |
| 第一条 本细则是对“弘捷爱心基金站”的各种爱心捐款进行有效管理,加强对捐款流程的监控。 |
| 第二条 捐款箱捐款的收集及公正: 1、由广西儿基会安排专人于每周星期五收取,并于现场点清。 2、邀请现场用户作为监督予以公正,并签名确认,加盖弘捷公司章。 3、收集到的金额于收取日第二天(星期六)张榜公示。 |
| 第三条 大面额捐款的接收及公正: 1、由弘捷公司市场部专人负责接收,捐款人填写《爱心传递捐款记录单》并签名,加盖弘捷公司章。 2、弘捷公司为捐款人颁发加盖有广西区妇联、广西儿基会、广西弘捷汽车公司章的《爱心传递卡》。捐款额超过500元的用户,颁发广西儿童少年基金会爱心使者称号。 3、大面额捐款由广西儿童少年基金会于每周星期一收取。 4、邀请现场用户作为监督予以公正,并签名确认,加盖弘捷公司章。 5、收集到的金额及捐助人姓名于收取日第二天(星期二)张榜公示。 |
| 第四条 文具、书籍的收取及公正 1、由弘捷公司市场部专人负责接收,由捐物人填写“爱心传递物品捐助单”并签名,加盖弘捷公司章。 2、收集到的物品由广西儿童少年基金会于每星期五收取。 3、邀请现场用户作为监督予以公正,并签名确认,加盖弘捷章。 4、收集到物品及捐助人姓名于第二天(星期六)张榜公示。 |
| 第五条 以上所接收到的钱物均由广西儿童少年基金会负责统一管理和发放,并随时将资金使用情况和受捐助人情况对公众公示。 |